各有关软件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浙经信技术【2011】114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浙江省技术创新专项、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攻关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可由我协会推荐本行业内具有较高水平的项目不超过5项,对此,经我协会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请有项目申报意向的软件企业自愿委托我协会评审、推荐本企业具有较高水平的项目一个。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浙经信技术【2011】114号文件所规定的“项目申报条件”、“项目申报要求”和“2011年度浙江省技术创新重点领域”(文件附件一)所规定的项目范围,其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自即日起至2011年4月8日,各有关企业填写“申请表”(文件附件三),以电子文档向我协会报名要求推荐xh3227@sina.com,若已向当地市、县(市)申报的项目,请勿重复申报。
2、 2011年4月11日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书面和电子文档)交我协会,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计划表和项目立项建议书(文件附件二),一式叁份。其中已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需提供专利授权证或专利申请受理书、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项目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2011年4月14日前由我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评选5个项目由我协会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专家评审时,请项目申报单位准备好项目PPT,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答辩(PPT讲解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具体时间到时提前通知。专家费用由各申报单位分摊。
协会联系人:杨岚 姚正言 电话:87672633 87672637
附:浙经信技术【2011】114号文件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1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