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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通知

2014-04-08 10:07   作者: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各有关单位:
    经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权,我协会组织推荐“2014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根据《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213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4]14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2014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推荐的新产品(新技术)应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重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重点,具体参照《2014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重点领域》(附件1)。
    (三)推荐的新产品(新技术)应在2011年始至2014年3月31日前通过浙江省省级以上鉴定(验收),已连续生产运行或使用1年以上且投产销售,其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在2013年度内实现利税300万元以上。
    (四)推荐的新产品(新技术)及其相似的项目曾获得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和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资金奖励的,不予推荐。属《评定办法》第四条的,不予推荐。

    二、推荐程序
    申请单位向我协会提出申请,同时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协会初审并择优推荐报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推荐要求
   (一)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wsbs.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申报项目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鉴定(验收)材料(必须含技术水平鉴定结论)、主要研发人员、201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申报承诺书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受理或授权书等),具体详见网络申请表单。主要研发人员(每项不多于7位)必须和项目鉴定(验收)资料中的研发人员一致。请如实填写申报新产品(新技术)的2013年度销售收入、利税等经济效益指标,不得弄虚作假。产品通过初选后,将要求企业提供该产品(技术)的单项经济效益审计报告。
    (二)网上提交的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协会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4日,逾期不予推荐。

    四、协会联系方式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电  话:0571-88473227、89719267
    传  真:0571-88473228
    联系人:谢海生、刘秀颖
    E-mail:xh3227@vip.163.com


    附件:见右下“相关附件”
    1、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
    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通知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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