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下达2011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
浙经信软件〔2011〕424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不发宁波),省级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浙经信软件〔2011〕203号)以及《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浙财建〔2006〕104号)要求,结合各地推荐意见,我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了筛选,确定91个项目列入《2011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计划》。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通知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答辩准备工作,我委计划在8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会对计划项目进行评审(通知另发),根据项目评审情况择优给予扶持。
附件:1.2011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计划
2.2011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计划项目答辩有关要求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