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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浙江省“四个百项” 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

2020-01-31 21:49   作者: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扩大工业有效投资,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我厅按照“改造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组织申报2020年浙江省“四个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器人+”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7〕2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3号)。

    (二)围绕产业数字化,鼓励企业加大设备和信息技术投入力度,开展智能化改造,提升装备和生产线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建设一批“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突出创新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对我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鼓励企业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作用,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技术短板和“卡脖子”问题,实施一批强链补链项目,加快推进产业链提升发展。

(四)支持以传统制造企业为重点,加快产品升级改造。着力提升我省工业基础能力和创新能力,夯实工业发展基础,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

(五)引导企业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实现清洁生产,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工业经济体系,为建设两美浙江奠定坚实基础。

    (六)申报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要衔接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大举措,对列入国家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或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列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范围。2020年重点技改示范项目申报分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新兴产业示范项目、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示范项目、绿色制造示范项目4类:

1.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围绕我省块状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尤其是产业集中度较高,有一定基础的行业,选择推进装备智能化改造、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数字车间成效明显、产出高、示范性强的项目上报。优先支持列入2020年度智能化技术改造分行业推进实施名单(地区)的重点项目。

2.新兴产业示范项目。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发展及数字产业化发展,重点选择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航空和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通信网络与智能终端,专用集成电路与新型元器件,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工业软件,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等行业领域项目上报。优先支持在产业链上具有技术突破性、实现替代进口、填补国内空白等的项目,和列入2020年度重点产业培育发展实施名单(地区)的重点项目。

3.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示范项目。围绕我省工业基础能力和制造业供给水平提升,重点选择在推动产品“智能化+”“标准化+”“设计+”,促进产品创新升级、功能改进、材料替代、服务化发展和个性化定制等方面,产品市场反应好、示范效应明显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列入2020年度产品升级改造实施名单(地区)的重点项目,支持强基工程支撑企业实施一批强基工程项目。

4.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围绕提升我省工业绿色制造水平,选择符合绿色制造理念,通过工艺和技术创新做到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高、环境影响小的项目,或者在促进节能、节水,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方面有一定成效,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上报。优先支持列入2020年度工业节能与绿色制造实施名单(地区)的重点项目。

(二)项目数量限制。项目应为2020年新开工或在建项目。智能化改造、新兴产业、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绿色制造4类项目,设区市每类项目限报6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地区每类项目限报5项,其它县(市、区)每类项目限报3项。

(三)项目申报材料。四类项目分别填报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1)、新兴产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项目申报表(附件3)、绿色制造项目申报表(附件4)。不需要报送其他材料。

    (四)项目推荐排序。为进一步发挥各地经信部门的主动性,请各地申报重点技改项目时,按照项目类别,明确项目的推荐排序,填写2020年浙江省“四个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5)

三、其它事项

(一)各地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相关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并于2020年2月15日前行文报我厅(附件1-5电子稿请发到邮箱,项目申报表以企业名称命名,每类项目一个文件夹)。省级有关单位可参照以上方式直接行文报我厅。

(二)各设区市应参照本通知要求安排市级(含所辖县、市、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与“四个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计划共同纳入全省5000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浙江省“四个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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