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有关高校、省属企业、行业协会:
根据《2017年浙江省推进智能制造工作要点》要求,为更好推进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的实施,我委拟开展2017年度省重点智能制造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主要内容
省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将围绕2类项目申报:
1、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类项目;
2、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类项目。
项目指南详见附1。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项目须能够在2019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项目应具备标准草案初稿等标准化基础;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须为已开工在建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核心技术,项目的技术参数和功能有重大突破,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需求迫切、经济效益显著,目标产品具备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征。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和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2)内容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送至当地经信部门。
(二)请各级经信部门于2017年6月29日前将报送推荐文件(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3)和项目申报书报送至省经信委技装处,省属企业、有关高校、行业协会可直接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三)已推荐至我委申报2017年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验证与新模式应用项目以及试点示范项目不需再次重复推荐。
附件:1.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 指南
2.省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申报书(格式)
3.各地2017年智能制造重点推荐项目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
关于征集2017年度浙江省重点智能制造项目的通知及相关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