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这意味着我国大数据发展迎来顶层设计,将有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
焦点1 现代流通业
做强现代流通业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会议指出,做强现代流通业这个国民经济大产业,可以更好对接生产和消费,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
指出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兴流通方式,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鼓励流通企业发挥线下实体店的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推动实体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集群式走出去。
焦点2 大数据
整合政府信息平台 避免数据“打架”
一要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加快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打架”,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要顺应潮流引导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政策支持,着力营造宽松公平环境,建立市场化应用机制,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与需求紧密结合的大数据产品体系,使开放的大数据成为促进创业创新的新动力。
三要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完善产业标准体系,依法依规打击数据滥用、侵犯隐私等行为。让各类主体公平分享大数据带来的技术、制度和创新红利。
焦点3 小微企业
扩大减半征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范围
会议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