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14]13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20日
浙江省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
加快建设省级产业集聚区是省委、省政府结合浙江经济转型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经过3年多的规划实施,省级产业集聚区总体上已从 “打基础、筑平台”的起步建设期,进入到“引项目、聚产业”的加速发展期。为进一步推动省级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发展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总体部署和各项战略决策,以提高空间集聚度、加快产业集群化、增强科技创新力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把省级产业集聚区打造成“全省有代表性、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竞争力”的产业发展平台。
(二)主要任务。
1.提升定位,强化整合,聚力打造全省战略平台。根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深入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集聚区创建省级工业强区,进一步强化省级产业集聚区在全省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中的主平台地位。积极引导大项目、大企业、大产业向产业集聚区布点落户,构筑全省总量规模大、产业层次高、产出效益优、产城融合好的高质量发展平台。有序推进产业集聚区内部各类开发区块整合,实施重点开发和优先开发,集中力量建设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
2.明确导向,强化集成,聚焦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以国家、省相关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为指导,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强化“优新高特”产业导向,集中力量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着力打造一批千亿级的产业集群。按照错位发展的原则,将全省产业发展战略具体落实到有基础、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形成分工明确、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加强关联产业培育,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化步伐。进一步细化集约、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的控制性指标,高标准设定并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准入标准。
3.加大投入,强化创新,加快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创新环境,使产业集聚区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高端科技资源的重要集聚地、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创新基地。加快推进已批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支持其他产业集聚区加快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先在产业集聚区开展技术创新试点,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创新人才和团队引进培育。积极鼓励和支持产业集聚区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创建各类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4.注重品质,强化统筹,着力推进产城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产业集聚区统筹规划,率先开展“多规合一”编制工作。围绕打造高端产业、高端科技、高端人才集聚发展新城区的目标要求,统筹谋划产业、城市、生态功能布局,推动产城融合和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加快城市综合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培育城市社会性公共服务和生活居住功能,提升核心区块的规划设计和功能品质水平,创建优美舒适的良好创业环境和生活环境。
二、集成发展主导产业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产业发展方向:以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不断提升信息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力支撑信息经济大省建设。着力培育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创新运营和服务模式,支持开展公共云、工业云、政务云、健康云、北斗导航等应用服务;积极发展以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物联网设备、信息网络安全防护产品、集成电路、电子专用设备仪器等为主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做强以移动互联网软件、工业软件、地理信息软件以及信息系统集成等为主的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技术服务业;拓展以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数字音乐、数字阅读等为主的数字内容产业。
主要承接平台: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二)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产业发展方向:围绕工业转型升级、“机器换人”等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智能技术,推进智能测控装置和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实现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的集成创新。重点针对测控装置、部件和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开发和应用,突破新型传感原理和工艺、高精度运动控制、高可靠智能控制等一批关键智能技术,加快培育发展工业机器人、感知系统、3D打印设备等智能测控装置和部件,在汽车、石化、冶金、建材、机械加工、食品加工、纺织、造纸印刷、物流等领域开发一批高精密、数字化、柔性化、智能化的标志性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推动我省工业装备的智能化及制造过程自动化,使产业生产效率、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明显降低。
主要承接平台: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
(三)先进交通运输装备产业。产业发展方向:加快突破制约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大幅度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壮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等制造业规模,提升国际竞争力。以混合动力、纯电动两大系列整车为重点,加快城市公交、乘用车、特种用车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壮大汽车整车规模,有效提高核心零部件的系统化、模块化供货能力。大力发展直升飞机、勘测航拍机等通用航空整机,以及旋翼系统、发动机、传动系统等机载及通航保障设备,进一步做强核心零部件制造,培育通航服务业等。做强高端船舶制造和船舶专用高端设备制造,提升自升式钻井平台、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等海洋工程装备技术集成和设备成套化水平。
主要承接平台: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
(四)节能环保产业。产业发展方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为核心,选择突破一批基础条件好、技术条件成熟、成长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的节能环保产业关键领域。重点发展新型高效膜分离设备和海水淡化成套设备、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设备、水环境修复设备等水处理治理装备,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装备、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装备、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装备等固体废物处置装备,大气细颗粒物(PM25)污染防控、燃煤工业锅炉烟气脱硫脱硝等大气污染防治装备,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等环保信息化技术装备,节能锅炉装备、余温余压利用设备、高效换热器、蓄能器、冷凝器等节能设备。
主要承接平台: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
(五)生物医药产业。产业发展方向:加快采用现代生产制造模式替代传统生产制造模式,全面推动化学原料药向制剂转型,加快发展创新化学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疫苗、生化试剂和基因工程药物等生物技术药物和先进医疗器械,提升发展现代中药,积极培育海洋生物医药,做强医药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全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主要承接平台: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
(六)新能源产业。产业发展方向:以“清洁、智能、高端”为导向,着力提升新能源科技装备的设计、制造、系统成套和工程服务能力。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材料、光伏电池及组件等,大型潮汐发电机组、大中型灯泡贯流式机组、大中型混流式机组等潮汐能洋流能技术装备,25兆瓦及以上陆上风电机组、5兆瓦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等风能利用技术装备,直流与交流输电设备及关键部件、智能变压器、智能化开关设备、智能电表等智能电网技术装备等,加快突破锂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以及分布式能源集成、储能等技术瓶颈,做大生物质能利用技术装备产业。
主要承接平台: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
(七)新材料产业。产业发展方向: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材料需求,以加快材料工业升级换代为主攻方向,重点发展高性能金属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打造特色新材料产业链,提升新材料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高性能金属材料重点发展应用高速列车、汽车、航空航天等领域的轻质高强铝、钛、镁合金,新型铜合金材料及非晶合金材料;电子信息材料重点发展壮大磁性材料、光电晶体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重点发展高端含氟聚合物和含氟中间体及高性能硅橡胶、特种硅树脂等有机硅聚合物产品、生物基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重点发展高性能稀土材料、特种玻璃、高性能玻纤复合材料、海洋工程材料。
主要承接平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八)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方向:坚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布局和产业集聚区基础条件,主攻科技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现代物流产业等现代服务业。科技服务业重点是推动科技服务业组织模式、服务模式、运营模式持续创新,加快形成高校院所、企业与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共同驱动的多元化技术转移转化路径,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落地,不断增强科技服务业辐射带动全省创新发展能力,为我省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强大支撑。商贸服务业重点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推动专业市场转型,着力提升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能级,进一步探索完善贸易便利化条件,有力支撑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现代物流产业重点是以专业市场物流、电商快速物流、港口物流等为发展重点,加快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步伐,推进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和金融服务相互融合、交叉和创新发展,形成国际国内物流齐头并进、物流增值服务快速发展的智能物流产业体系。
主要承接平台: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
三、聚力打造战略平台
(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优化调整重点规划区总体布局为“一心三片”,调出空港、浦阳江、传化等区块,调整后重点规划区面积69平方公里,范围包括大江东中心、江东片区、临江片区、前进片区。核心区块面积32平方公里,范围包括大江东城市中心功能区块,以及由江东新能源产业园、前进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前进航空关键设备产业园等组成的产业功能区块。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新能源运输装备产业,重点培育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新能源产业等特色产业。新能源运输装备产业重点发展节能和新能源电动汽车及发动机、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部件,积极培育高端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重点发展机器人等智能测控装置和数控机床、纺织机械和工程机械等重大智能制造集成装备;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锂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新一代薄膜电池、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及组件、系统集成设备和大型风电设备。加快推进临江新能源运输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自主创新发展能力,力争建设成为科技创新创业基地、新能源汽车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
(二)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保持未来科技城(海创园)、青山湖科技城“科技双城”总体格局不变。优化重点规划区范围,调出余杭街道和锦北片区,调入永乐产业区块、绕城西侧部分区块。调整后重点规划区面积69平方公里,包括未来科技城和青山湖科技城的青山湖片区及横畈片区。核心区块面积499平方公里,包括未来科技城核心区块和青山湖科技城核心区块,其中未来科技城29平方公里,青山湖科技城209平方公里(含已批准创建的青山湖高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面积198平方公里)。
产业导向:依托未来科技城和青山湖科技城平台,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科技创新园区。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科技服务业,未来科技城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特色产业,青山湖科技城重点培育智能制造装备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特色产业。科技服务业重点发展研究开发、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物联网、云计算、高端软件及新兴信息服务、地理信息服务和信息技术研发孵化;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重点发展大型空分、数控、电气等重大智能制造成台套装备;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技术药物、高端医疗器械;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关键技术与设备、污染物治理设备、节能环保技术服务。加快推进青山湖高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以智能化、台套化、工程一体化高端装备为重点,打造高端装备特色创新中心与产业化基地。
(三)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保持“一心四区四园”格局基本不变,局部调整重点规划区范围。调整后重点规划区面积72平方公里。核心区块面积246平方公里,包括东北部13平方公里产业功能区块、中部116平方公里城市产业综合区块。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重点培育新材料产业、通用航空产业等特色产业。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重点发展高档乘用车整车及汽车动力系统、车身底盘系统、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高性能合金材料、高性能稀土环保材料、高端金属基复合材料、生物基高分子材料;通用航空产业重点发展商务飞机和轻型飞机等飞行器的整机及航空配套产品。加快推进高性能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开发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新材料产品,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型新材料产业集群。
(四)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保持“一轴一心四片”格局基本不变,将穿山港区南部作业区部分沿海区域调入重点规划区,将春晓北侧部分生态区域调出重点规划区。调整后重点规划区面积6815平方公里,以梅山湾为中心,包括梅山岛、春晓、上阳及郭巨等沿海区域。核心区块面积2993平方公里,包括梅山保税港区及周边区块、春晓片区部分区块。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国际商贸和金融创新服务业,重点培育港口物流业、高端基础装备产业等特色产业。国际商贸和金融创新服务业依托港口及保税区,重点发展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高端生产资料、高端消费品进口交易,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创新;港口物流业重点发展适应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业务要求的远洋货运、集装箱联运、中转储运等物流服务;高端基础装备产业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高性能工业自动化设备。规划创建以高端基础装备产业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强化高端基础装备产业领域的企业、科技人才集聚和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创建我省高端基础装备产业发展示范区。
(五)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结合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调整原有总体布局框架,调出龙湾新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头及状元岙港区,调入乐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片区和柳白新城区块。调整后重点规划区面积597平方公里。核心区块面积24平方公里,包括瓯江口新区南片城市功能区和北片产业功能区。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临港产业,重点培育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特色产业。临港产业主要依托状元岙和大小门岛等港口条件,积极发展临港机械装备制造、油气精深加工、LNG以及港口物流产业;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智能电网成套设备、高性能风电设备;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生活及工业污水处理设备、垃圾处理设备、通风除尘设备、汽车尾气处理设备等环保设备。规划创建电工电气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智能电网成套设备,建设特色鲜明、设施配套完善、创新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智能电工电气产业园区。
(六)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保持“一心三片”格局不变。重点规划区面积60平方公里,包括国际商务核心区、嘉兴科技城、西南片区、嘉兴现代物流园。核心区块面积30平方公里,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块为主体,包括嘉兴科技城、高铁核心区、先进制造业等板块。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科技服务业,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商贸金融服务业等特色产业。科技服务业重点发展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研究开发等专业科技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移动通讯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高端软件和数字内容服务;商贸金融服务业重点发展面向长三角区域的国际商务、科技金融服务、外资银行金融服务和金融后台服务。规划创建以科技研发与产业化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高技术服务业为主导,提升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高技术服务业示范园区。
(七)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加大平台整合力度,从原来14个片区集中整合为5个片区,将已批准创建的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调入产业集聚区范围,建立“一主四辅”框架格局。调整后重点规划区面积7273平方公里。核心区块面积27平方公里,包括城市功能区和以环保装备、生物医药为特色的产业功能区。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培育现代物流装备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特色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新型水处理设备、大气防治设备等环保设备和节能技术装备;现代物流装备产业重点发展智能物流成套装备、智能电梯电机;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技术药物、高端医疗器械以及基于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技术的相关产品。加快推进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以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管道运输装备、装卸搬运物流装备、智能化集成系统和关键部件配套等为重点,建设成为集物流解决方案、软件开发、设备制造、总程控制、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国内一流专业现代物流装备技术创新基地。
(八)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保持“两心一轴、两区两片”格局不变,进一步加强各片区统筹规划建设。重点规划区面积82平方公里。核心区块面积239平方公里,以绍兴现代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主体。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培育通用航空产业、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等特色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高端化学药制剂、生物技术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通用航空产业重点发展通航服务、通航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业;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重点发展轻纺智能制造集成装备。加快推进绍兴现代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以高端化学药制剂产业和生物技术药物产业为重点,建设成为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竞争力强、生态环境优美的省内规模最大、品质最高,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医药高科技新城。
(九)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保持“一核两区”总体布局框架不变。重点规划区面积80平方公里,范围包括金东、金西及兰溪片区。核心区块面积26平方公里,以金东分区为主体,包括电商物流园、先进制造园、文化创意园组成的产业功能区块和城市功能区。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电子商务产业,重点培育现代物流产业、交通运输装备产业等特色产业。电子商务产业重点发展专业化网络销售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和供应链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产业重点发展都市配送型物流、产业基地型物流;交通运输装备产业重点发展油电混合动力汽车、高性能纯电动汽车和特种专业车,积极培育通航设备制造。规划创建以先进交通运输装备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培育壮大优势企业,提升研发和制造水平,着力打造国内知名的特色专用车产业基地。
(十)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保持“一核三片”总体框架不变。重点规划区面积674平方公里,范围包括核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江山、龙游、常山片区。核心区块面积19平方公里,包括白沙城市功能配套区和节能环保、智能装备、绿色食品与生物健康等产业功能区。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新材料产业,重点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等特色产业。新材料产业重点开发和发展以氟硅钴为特色的新功能、高性能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余温余压利用设备、火电行业脱硫脱硝半湿除尘设备;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多晶硅电池及组件、生物质能利用设备。加快推进衢州氟硅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国内最重要的氟硅钴新材料产业基地。
(十一)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优化调整“一城诸岛”空间布局,将面积小于5平方公里、不能集中连片建设的小岛区块调出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本岛及周边主要大岛重点区块。调整后重点规划区面积98平方公里。核心区块面积263平方公里,包括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舟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功能区块及相配套的城市功能区块。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培育现代港口物流产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等特色产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高附加值大型船舶和自升式钻井平台、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深水水下采收系统等海洋装备;现代港口物流产业重点发展远洋货运、中转储运、物流增值关联服务;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海洋药物及海洋生物保健品。加快推进舟山船舶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发展高端船舶产业链,协同发展海工装备产业链,积极发展港航物流服务业,建设成为船舶装备产业技术创新的核心载体、船舶工业设计基地、先进船舶装备产业制造基地。
(十二)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建立“一轴一港一核三区”布局框架,调出部分面积较小、布局分散开发区块,适当扩大东部组团核心区块范围。调整后重点规划区面积867平方公里,范围包括台州市区东部组团、临海东部组团、台州石化工业基地、温岭东部组团。核心区块面积277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月湖周边区域的城市功能区块以及周边的产业功能区块。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培育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等特色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高性能经济型轿车、运动型多用途汽车、货运汽车,积极培育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工程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高端化学原料药和制剂,实现一体化发展;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基高分子材料。规划创建以高端化学药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快化学新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进化学原料药生产制造模式转型,着力建设全国化学药转型升级的示范区。
(十三)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保持“一心三片”总体框架不变,将水阁部分区块调入重点规划区,莲都区高溪低丘缓坡开发区块采取与碧湖区块等面积置换方式调入重点规划区。调整后重点规划区面积67平方公里,范围包括丽水市区主体区域、缙云片区、松阳片区、龙泉片区。核心区块面积26平方公里,包括七百秧和富岭城市功能区和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现代中医药、生态科创等产业功能区。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培育现代中医药产业,改造提升生态合成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电器、先进固废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现代中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特色中药材、中药制剂、中药提取物、食品保健品以及中医药健康服务;生态合成革产业加快推进技术改造提升,重点发展超细纤维、TPU树脂革等高附加值低污染产品。规划创建以节能环保装备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高效节能电器、环境治理装备等为重点,建设长三角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基地。
(十四)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保持“一核两片”总体框架基本不变,优化整合佛堂、国际陆港等部分片区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调整后重点规划区面积532平方公里,范围包括商贸流通创新区、国际商贸区、先进制造研发区、小商品研发总部区和小商品装备制造研发区。核心区块面积248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国际陆港片区和国际商贸城片区。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商贸服务业,重点培育现代物流产业、物联网产业等特色产业。商贸服务业进一步拓展线上线下互动的“义乌系”市场网络,加快建设全球多边贸易合作交流平台;现代物流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公路港”物流、国际铁路联运物流、快捷空港物流、新型移动云仓储;物联网产业重点发展物联网设备及系统集成、物联网内容服务。规划创建以物联网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引进培育物联网系统集成、应用及内容服务、关键电子元器件等企业,促进物联网产业特色化、规模化发展,建设物联网产业发展和应用示范特色基地。
(十五)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包括空港产业区块、瑞安塘下和阁巷产业区块、平阳宋埠产业区块。重点规划区面积577平方公里。核心区块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和金海园区,面积298平方公里。
产业导向:集中发展的主导产业为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业,重点培育机械装备制造业、高分子新材料产业等特色产业。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动力、传动、承载、转向、电子等先进汽车系统产品,中重型卡车、轿车、商务车等系列整车产品以及摩托车整车产品,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领域和开发专用特色车产品;机械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激光智能装备、食品制药机械、电气机械、石化机械等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工程塑料和高性能纤维等高分子材料。规划创建以激光智能装备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激光智能装备研发制造及激光加工服务,力争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研发和生产基地。
四、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一)建立强有力的管理体制。加强产业集聚区内部各类开发平台在空间规划、管理体制、干部队伍等方面的有效整合,建立“一个平台、一个主体、多块牌子、一套班子”的高效管理体制,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政策、统一保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全面推行实体化运作,在强化统筹协调的同时,集中力量抓好核心区建设。按照“办事不出区”要求,赋予产业集聚区相对独立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面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店小二”队伍建设,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率先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速度最快、服务环境最优的发展平台。
(二)落实强有力的支持政策。
1.强化建设用地保障。按照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集聚区建设用地布局及核心区范围应尽可能避让基本农田,确实无法避让的,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少、质量不降。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保障力度,对经批准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及落户内陆省级产业集聚区的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实行全额用地指标奖励。
2.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新投入企业3年内上缴省财政部分予以返还的政策适用期延长至2017年。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支持重大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及 “优新高特”项目,充分体现专项资金政策扶持导向。深化研究和制订专项资金安排与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相挂钩的具体办法。
3.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集聚区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重大产业、重大服务业等专项计划,集聚区核心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可打包列入省重点建设计划。对特大产业项目、行业龙头项目、核心技术项目,积极实施“一企一策”“一项一策”,锁定目标、精准发力。对符合条件的集聚区企业优先支持发行企业债券。积极争取中央各类预算内投资对集聚区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服务平台等项目的专项支持。进一步加强对集聚区充分利用创业基金、BOT、PPP等各类融资方式、有效扩大融资渠道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
(三)完善强有力的推进机制。
1.强化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省领导联系集聚区制度对集聚区主导特色产业培育、重大项目建设、关键技术攻关以及重点难点问题协调等方面的指导推动作用。加强省和产业集聚区所在市县各级各部门的上下联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顶层谋划和协调推进,各集聚区所在市、县(市、区)要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全面推动集聚区提升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形成各方联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2.强化部门协调。省市发展改革部门是产业集聚区建设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牵头做好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重大项目推进、综合政策协调、评价考核组织工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部门职责和年度任务分工,强化对集聚区提升发展的综合指导和主动服务。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集聚区转型提升、科技创新、产城融合、基础建设、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指导支持,深入开展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集群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等专项服务,帮助集聚区解决在用海、能耗、环境容量等方面的难点问题,积极为集聚区内企业排忧解难。
3.强化考核督查。完善集聚区综合考评办法,进一步突出以业绩论英雄、突出核心区建设发展水平考评、突出奖惩激励导向。综合考评结果要与要素资源配置、专项资金安排、干部考核任用等挂钩。对当年未完成年度任务书目标、综合排名处于末位的集聚区,予以黄牌警告,连续2年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加强对已批准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指导督查,综合考评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