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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的通知

2021-03-31 13:11   作者: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打造高端产品与先进制造协同创新的生态系统,全面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浙江工业产品的社会知名度和附加价值,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打造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的“金名片”,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评选委员会将开展2021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评选工作,现组织企业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依我国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地在浙江省内的规模以上企业。

2、非外国公司的子公司(外国公司的子公司,指外国公司在浙江投资(控股)设立的公司)。

3、企业所拥有的品牌已依我国商标法取得商标权。

4、企业制造或研发机构设于国内。

5、企业申报的产品为进入市场未满三年的量产工业产品,且已申请或已取得国家标准认(验)证或同等级国际认(验)证。

6、已经获得“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再参加今年的评选活动。

二、申报手续

1、报名方式

(1)基本资料填写

按要求填写《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申报表》(附件4)及有关材料:

一般资料:公司简介、联系人、产品推广方向。

产品资料:产品特色、产品认证、专利及得奖情况。其中产品特色是对产品作整体性描述,将提供给评选委员会参考。请从整体角度扼要说明该产品在产品面及销售面的创新价值及其竞争力所在。

(2)资料寄送

所有书面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2021年6月15日前邮寄至: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8。

联系人:李潇、王作栋

电话:0571-87672630、88473227 

邮箱:xh3227@vip.163.com

2、数量要求

每家单位申报的产品项目不超过3个,同型号的系列产品可以归类为同一个产品。

3、需要提交书面材料如下:

项  目

说    明

1.申报表格

需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产品特色描述

按照评选项目要求编写(1000-2000字左右)

3.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必备文件

4.品牌商标登记证书复印件

·必备文件

5.相关证明文件

(1)认(验)证证明文件复印件(2)专利证明文件复印件

(3)获奖纪录证明文件复印件

提供认(验)证、专利、奖项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对应报名实际填写相应资料。

4、评选项目

(一)研发

1.研发策略是否朝着建立核心技术发展?目前进展情况是否已完成或逐渐展开?请详述目前情况及具体成果。

2.研发部门对于新产品与新制程是否构建一套完整、创新、可持续经营及风险评估流程机制?

3.公司是否构建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保障核心技术研发成果及持续创新的机制?

4.本产品的研发水平及具体成果是否已达成市场指标(包括所获国际奖项、专利发明、利润及市场占有率的提升等)?

5.本产品的技术性能与制造过程是否符合环保、节能、降耗以及操作安全性与便利性?

(二)设计

1.在产品设计时,除外观、功能、包装设计外,是否列入诸如人文、安全、环保、绿色产品、节能减排等的考量?

2.在产品设计时,除明确定义目标市场及竞争者外,是否考虑为顾客节省成本及为其创造价值?

3.是否利用同步工程等技术来整合价值链上研发、设计、制造、品质、市场及品牌等关键流程?

4.是否在产品设计时纳入数字化、智能化与人机工程的考量?

5.产品设计是否具有独特与时尚的特征、造型、功能、颜色等特性,引领产品设计创新的风潮?

(三)品质

1.是否符合企业愿景及相关社会责任及安全、环保政策的要求?

2.是否建立ISO9001等类似的国际品质验证系统,并认真执行而获得良好绩效?

3.是否建立品质保证制度,确保产品品质及顾客满意?

4.是否构建一套完整的供应商网络合作与整合机制?

5.是否建立品质绩效的衡量指标并确实评估和实施,以作为持续改善的依据?

(四)营销

1.是否建立健全的国内外营销渠道?

2.营销部门是否定期收集市场有关竞争产品的资讯及调查顾客满意度并作为改善产品质量及顾客满意度的依据?

3.营销部门是否建立健全的顾客服务系统(包括顾客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

4.是否积极推广产品核心价值及品牌特性?并有商品定位的谋划?

5.是否建立具体推广品牌的方法和财务预算,并配置专业人员来执行相关工作?

5、评选程序

评委会办公室将邀请国内外研发、设计、品质及营销等学者、专家组成的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评选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统筹、监督、评选全过程。

(1)申报

(2)审核

①、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企业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    

②、申请企业条件不符,或未按规定提交相关书面资料者,将不提交评委会评选。    

(3)初选—选出《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产品初选名单

、书面评选

针对企业所提交的书面资料,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研发、设计、品质及营销四项评选内容进行书面评选。

、产品鉴定

对申报产品需要进行产品鉴定的,由评委会办公室通知企业于指定时间内,将报名产品按规定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产品鉴定,并提供鉴定意见(报告)。

(4)决选 — 选出《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正式名单

、书面评选

入围决选的产品,由评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将企业提供的综合资料供评选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评选,填写重点为产品在研发、设计、品质及营销四项内容与创新价值的综合体现。选出《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候选名单。

、公示

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入围决选的企业候选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将有关意见整理后提交评选委员会审议,确定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的正式名单。

(5)发布

审议确定的《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正式名单由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评选委员会发文,并在年度企业领袖峰会上予以发布。

6、颁发证书和标识

(1)评委会对认定的产品颁发“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证书。

(2)所有认定的企业与评委会办公室签订《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标志使用约定书》后,该产品即可正式使用《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标识》。在国内外推广,运用时须注明标识认定年份。

7、注意事项

(1)企业的报名产品及所附资料,如有标示不实或侵犯他人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情况,应自负一切法律责任,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评委会办公室将按情节轻重,对参选企业做下列处分:

①、企业以不实文件或资料申报参选的,取消其参选资格和撤销其得奖资格,且该企业在3年内不得再参加评选。

②、企业申报产品业经利害关系人依法定程序提出争讼并经相关部门立案或裁定违法,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和撤销其获奖资格。

③、企业得奖产品如有侵害我国或他国的知识产权,经起诉时,将暂停其对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标志的使用权;经法院判决确定无侵权行为者,方可恢复;经法院判决确定有侵权行为者,撤销其奖项并终止得奖产品对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标志的权利,得奖企业在3年内不得申请与使用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标志及参加相关辅导及推广活动。

④、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评选的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如因参选企业的违法行为而涉讼或遭受其他不利处遇时,可要求参选企业赔偿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害(包括法律服务费、裁判费、损害赔偿金等支出)。

(2)得奖企业有义务配合编制相关产品目录及参加评委会办理的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推广活动。

(3)得奖企业应积极运用《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标志》于获奖产品本身的标识或及该产品相关的文化宣传资料。

(4)所有报名书面资料将于评选结果公布后统一销毁,不再退还。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执行单位不得随时修订或依其业务规章及惯例办理。

 

附件1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评选办法.docx

附件2评选材料内容填写说明.docx

附件3产品分类代码.docx

附件4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参选申报表.docx

附件5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评选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docx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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