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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浙江省工业大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0-03-12 11:17   作者: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各市工经联、企联、企业家协会,省级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参照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开展中国工业大奖评选表彰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自 2014 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浙江省工业大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 2020 浙江省工业大奖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广泛宣传 并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开展浙江省工业大奖评选表彰工作,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牢固树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全面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 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四换三名”为抓手,加快推进 产业转型升级,表彰那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坚守实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我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贡献的企业典范。

二、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高标准、自主创新、市场检验,注重科学、公信、实效。

三、奖项设定

浙江省工业大奖(以下简称大奖)是经评审委员会,按照 规定程序评选出来的我省工业领域的最高奖项。本届大奖奖项包括《浙江省工业大奖》和《浙江省工业创新奖》,特设《浙江省工业发展特殊贡献奖》一名,统称《浙江工业大奖》,总名额不超过 30 个。

 四、评选办法 

评审工作由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浙江省企业联合会、 浙江省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三会”)会同相关省级行业协会、各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工经联)、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企联)、企业家协会及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设立大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省“三会”、相关省级行业协会负责人及工业经济、企业管理、金融、税收、质量、环保、安全、科技、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为领导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审查评审标准及程 序,确定获奖企业名单。 

评审委下设办公室,由各相关协会具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评审委日常工作,主要职责:组织大奖申报、资料整理审核; 组织评审会议,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研究确定候选企业名单并上报评审委;组织开展工业大奖的表彰和宣传工作等。

五、申报条件

(一)浙江省境内依法注册且中资拥有控股权的工业企业。

(二)实现科学发展,代表着我省新型工业化的方向、道路和精神。

(三)对增强我省综合实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四)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能力居国内、国际领先水平。

(五)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质量管理、经济效益、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主要指标居国内外同行业领先水平。

(六)扎实推进品牌战略,持续竞争力强。

(七)坚持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智能化、信息化、 网络化水平同行业领先,生产设备和环境布局先进科学。

(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社会公认度高。

六、评审标准

(一)示范作用

属于本行业排头兵,在创新能力、技术水平、产品质量、 企业管理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科技水平

自主创新能力居国内外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实现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

(三)经济效益

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出口创汇,工业增加值、 资金投入产出率、品牌附加值、总资产贡献率等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对我省经济及工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四)节能降耗

能源、原材料利用率高;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节能减排等方面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

(五)环境保护

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有效实施清洁生产,考核排污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申报前两年至发布前未受到各级各部门环境行政处罚。

(六)品牌战略

坚持实施品牌战略,有完善的品牌战略体系,有国际先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的品牌影响力、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高, 市场竞争力强,有较强的品牌附加值。拥有优秀的企业品牌文化。

(七)产品质量

拥有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和标准体系,主持或参与行业最大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申报前两年至发布前未出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

(八)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体系健全,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设施完好,应急管理体系完善,作业环境安全、舒适,拥有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申报前两年至发布前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九)社会责任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公益事业;建立完善的职工劳动保障体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诚信经营,积极履行产品质量责任,拥有问题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十)企业管理

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体系和制度;有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管理创新成果显著,宣贯工业化与信息 化融合的管理体系与标准,在行业企业中有引领作用。

(十一)人力资源

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拥有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 质的企业管理人才,尤其是高层次创新人才;人力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职工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劳动生产率居国内外同行业领先水平。

(十二)企业文化

有明确的企业精神及企业价值观,完善的企业文化建设体系,通过各种形式展现企业宗旨、企业使命,规范企业行为准则,表彰先进模范,加强党建工作。

(十三)《浙江省工业发展特殊贡献奖》表彰长期以来为浙江省工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重大贡献,有典型代表意义的企事业单位。

七、评选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请。相关省级行业协会和市工经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为受理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浙江省工业大奖企业申报书》(请从〈浙 江企联网 www.zjqlw.com〉上下载),申报材料报送相关省级行业协会或所在市工经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一式二份), 经资格审查后,报送评审委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到 QQ 1767497654)。 

申报时间为:企业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将申 报书报送相关省级行业协会或所在市工经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相关省级行业协会或所在市工经联、企业联合会、 企业家协会经资格审查并签著审核意见后,于 6 月 10 日前报送 评审委办公室。

(二)初审:评审委办公室将企业申报材料分类整理之后,组织相关省级行业协会及有关部门专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企业名单、材料等整理成册,提供给评审委会审定。

(三)考评:评审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评审委第一次审定会议原则通过的获奖候选企业,进行现场考察、综合评审,并提出考评意见,于 6 月 30 日前,一并上报评审委。

(四)审定:7 月 10 日前,评审委对办公室提供的初审材料和现场考察的意见进行审议,正式确定获奖企业候选名单。

(五)公示:评审委办公室将评审委确定的获奖企业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 10 天。

(六)表彰:公示通过后,下发表彰决定,适时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获奖企业《浙江省工业大奖》、《浙江省工业创新奖》 和《浙江省工业发展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及奖杯。 获得《浙江工业大奖》的企业,优先推荐参加《中国工业 大奖》的评选。

八、评选年限及管理

(一)《浙江省工业大奖》自 2014 年起,每二年评定一次。

(二)获奖企业可使用《浙江省工业大奖》荣誉称号进行 宣传,但需要注明获奖年份。

(三)对已经获得《浙江省工业大奖》荣誉称号的企业, 若发生环保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安全事故等,视情节情况暂停或撤销该企业的《浙江工业大奖》荣誉称号,自暂停或 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使用《浙江工业大奖》称号。

九、组织纪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浙江工业大奖》名义收取 费用。对违规收取申报单位费用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通报 批评,并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二)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三)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参与评审的相关人员须遵 纪守法,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如发现违纪行为,可向评审委办公室举报。对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者, 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部门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以前年度评为《浙江省工业大奖银奖》称号的企业 仍可以申报参加 2020 年的《浙江省工业大奖》评选。

(二)获得《浙江省工业大奖》企业的《企业发展报告》优先入选《浙江省产业竞争力发展报告(2020)》等刊物书籍。

(三)《浙江省工业大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工经联。

十一、联系方式

省“三会”

联系人及电话:潘春永 马 云 0571-85805167(电话/传真)

QQ:1767497654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 290 号三华园 3 号楼 618 室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联系人:宋旦 李潇

电话:0571-88473227/87672630    

邮箱:xh3227@vip.163.com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8


      附件1:2020浙江工业大奖评选表彰.pdf

      附件2:  2020工业大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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