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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浙江省第二批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通知

2017-09-13 13:07   作者: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浙江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第二批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7〕206号)的有关规定,我协会组织推荐“2017年浙江省第二批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现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浙江省第二批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推荐的新产品(新技术)应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主要参照但不局限于《2017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重点领域》规定的范围和方向(见附件1)。对属于我省鼓励发展的8大万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传统制造业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可予以优先申报。

(三)推荐的新产品(新技术)须近3年内(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已通过省级以上鉴定验收,已连续生产、应用或投产销售1年及以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在2016年度内实现利税300万元以上。属于《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第四条的产品(技术),不得申报。

二、推荐程序

申请单位向我协会提出申请,同时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协会择优推荐上报。

三、推荐要求

(一)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申报采用“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jscx.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申报。申报项目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鉴定(验收)材料(必须含技术水平鉴定结论)、主要研发人员、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申报承诺书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受理或授权书等),具体详见网络申请表单。主要研发人员(每项不多于7位)必须和项目鉴定(验收)资料中的研发人员一致。如实填写申报新产品(新技术)的2016年度内销售收入、利税等经济效益指标,不得弄虚作假。产品通过初选后,将要求企业提供该产品(技术)的单项经济效益审计报告。

(二)网上提交,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协会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予推荐。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8室

联系电话:宋旦88473227 、沈卓憬87672630

传  真:0571-88473228

邮  箱:xh3227@vip.163.com


2017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重点领域.docx

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docx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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