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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纠纷诉讼法律实务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2007-12-18 11:05   作者:

各有关单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尤其加入世贸组织后,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由此带来的跨国知识产权陷阱和纠纷也越来越多,涉及产品和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新问题频繁出现,呈案件类型增多,审理难度加大的特点。如何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真正作用和最大功效,规避知识产权风险,运用合理的策略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是摆在企业面前的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
为深入研究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跟踪研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动向;借鉴和学习国外的先进司法经验,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近几年来颁布实施的系列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提高相关人员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诉讼中的代理水平和技巧,提高处理复杂、典型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同时,从司法实践角度来探讨知识产权案件特点、难点及审判对策,应广大律师与法律顾问的要求,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08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纠纷诉讼法律实务专题研讨会”,欢迎有关单位派员参加。研讨结束后将由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颁发四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支持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神州法学大讲坛、北京彼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参加对象
各地方科技局管理人员及知识产权局相关研究人员;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技术合同、知识产权)律师;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及专利代理机构专业人士、相关负责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高级法律顾问、法律主管等;各从事知识产权教研工作的法学教师。
三、研讨内容(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一)
1、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法律保护
2、企业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的建立与企业核心价值保护
3、专利侵权判定、证据规则与纠纷诉讼应对
4、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法律适用
5、著作权侵权纠纷与诉讼实务及法释〔2006〕11号的理解与适用
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法律适用(法释〔2007〕2号)
7、商标侵权纠纷法律适用与驰名商标司法保护
8、技术合同纠纷中的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
9、企业并购合资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
10、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与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实务
四、主讲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吴汉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孔祥俊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于晓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
夏君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
杨金琪    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法律顾问、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陶鑫良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
张晓都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
朱妙春    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主任
(以上嘉宾均已接受邀请,若有调整请以具体报到通知为准)
五、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08年1月18日
研讨时间:2008年1月19日-21日
研讨地点:杭州市
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月11日
六、参加办法
每位参加代表须交研讨费1680元(含资料、专家报告、茶歇、场租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1.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515282  52206454 
传  真:010-68515249
联系人:张国华   13521224631
2.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邮  编:100034)
联系人:赵老师
七、特别声明
为维护社会诚信,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的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及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开披露。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研讨班、论坛等,均属侵权行为。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http://www.cls.org.cn
中国法学会http://www.chinalawsociety.org.cn

附件:1、日程安排表
2、报名注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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